中新網上海12月2日電 (記者 陳靜)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在取保候審期間竟偷借孿生兄弟證件再次醉駕,併在起訴階段始終冒名孿生弟弟。這名醉駕情節惡劣的被告人被楊浦法院以危險駕駛罪頂格量刑。
  法院方面透露,法院當庭判處其危險駕駛罪中的最高刑期——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2013年4月17日晚,楊浦公安分局在軍工路、周家嘴路路口設卡夜查酒駕,9時許,交警發現一駕駛別克轎車的男子面色泛紅,駕駛車速偏快,隨即將該車攔下,男子掏出的駕駛證顯示姓名為“程小海”。交警對“程小海”進行酒精測試。呼氣酒精測試顯示他酒精含量超標,隨後經提取血樣測試證實“程小海”為醉酒駕駛。10月16日,檢察機關以被告人“程小海”犯危險駕駛罪向楊浦法院提起公訴。
  首次開庭,“程小海”在自報姓名、出生年月、籍貫等個人基本信息時顯得吞吞吐吐,經一再追問,法官竟發現“程小海”冒名多次醉駕該真名叫程大海,“程小海”是他的孿生弟弟,其駕駛證、身份證都是孿生弟弟的。
  2012年11月12日,程大海同樣因醉酒駕駛在本市高架場中路路段擦碰其他車輛,被交警部門認定在該起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後程大海被吊銷駕駛證,同日,被取保候審。此案事發之時,他仍在取保候審期間,駕駛證也還處於被吊銷狀態。當日,程大海陪客戶喝了酒但卻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沒想到遇上夜查酒駕。由於弟弟程小海事發前正好借了程大海的車,並把駕駛證放車裡,程大海便在交警檢查時掏出了弟弟的駕駛證。因兩人長得一模一樣,被告人程大海借名犯罪的事實在偵查和起訴階段均未被髮現,檢察機關便以“程小海”犯危險駕駛罪提起了公訴。
  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程大海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又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考慮到被告人醉駕後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審期間冒用他人身份再次醉駕,情節十分惡劣,為嚴肅國法,維護道路交通運輸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楊浦法院最終對被告人程大海處以危險駕駛罪中的法定最高刑: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原標題:男子多次醉駕 偷取孿生弟弟證件冒名受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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