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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遲到要扣錢,因故請假要扣錢,完成不了工作任務要扣錢。”這些規定早習以為常。然而,蘇州某論壇上一網友發帖稱:公司出了個奇葩新規定,最嚴格的一條,只要吃飯剩了兩粒米以上,就要被扣錢,而扣一次錢就要被記過,記過超過兩次還要被開除。(11月29日人民網)
  一個公司的管理,自然是需要嚴格且細緻的規定,但是,冒出如此奇葩的“米粒規定”還真的讓人大跌眼鏡。
  從公司本身利益的出發,這恐怕也不是一個好規定。一項規定的出台,自然是為了讓公司的管理更規範,讓公司的運轉更有效率,如果按照這個苛刻的規定,又有多少員工不會因此被扣罰,甚至是被開除呢?這樣一來,這個公司還不弄得人心惶惶,還談何改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凝聚力呢?即便沒有可行性,對公司的管理威信也是一種戕害。
  從一個更宏大的視野來審視,這樣的奇葩規定,在法律上也是難以立足的。公司雖然可以設立規定,但也不是天馬行空,更不能隨心所欲。無從知道這個奇葩規定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出台的,即便規定真的是為了弘揚員工的節約精神而來,但是,這樣的規定明顯侵犯了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飯碗里剩了多少米粒,首先是個個人習慣問題,即便上升到德的問題,那也還只是個人私德的範疇,公司的管理規定顯然是不能幹涉個人生活上的私德,除非確實是對公司的運轉造成了影響。員工的生活習慣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這種奇葩規定可以說是對此的粗暴干涉。正如相關律師所言,這樣的規定肯定是不合理的,他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公司開除或者處罰員工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規章制度才行。
  無獨有偶,在這個公司出台這樣奇葩的規定之前,在一些地方的公共管理中,也曾出現過類似這樣的奇葩規定,在2013年6月有媒體曾報道,武漢將對賓館、飯店、餐館、學校食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剩飯剩菜行為制定處罰辦法。此消息一齣,引來吐槽無數。如果說公共管理中的“剩菜處罰”是權力傲慢下的簡單粗暴,同樣的,企業出現的“米粒規定”所折射出則是資本傲慢下的簡單粗暴,所對應的都是孱弱的公民權利或是勞工權利。
  遇上可說服的權力或是資本,固然是值得慶幸的,能夠從根本上說,要讓這種無釐頭的規定不再成為權力或資本領域內的粗暴,關鍵還是在於權利的成熟和強大,能夠有著對等的話語權,能夠在制度範疇內得到合法且合理的制度救濟,同樣的,唯有健全的制度建設,才能讓權力和資本懂得謙抑。
  文/高亞洲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米粒規定”更像是無釐頭的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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