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佈食品安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誰欺騙了你我的舌尖!】知識產權糾紛這玩意兒,放到哪個行業最糟心?當數食品行業了。畢竟民以食為天嘛。無論是哪種形式的“借用”他人知識產權,真真兒的是對消費者權益的踐踏。昨日,省高院公佈了食品安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你好好看看吧。
  □東方今報記者 孫川川 沈春梅通訊員 劉鐵良
  大家都知道唐詩宋詞,但喝過“宋詞”酒嗎?“爽歪歪”、“冰工廠”是誰的商標?“老黃記”包子誰家正宗?這些您都知道嗎?4月26日國際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昨日,河南省高院發佈了全省食品安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經東方今報記者總結,這十大典型案例共分為四大類型。
  真假李逵型
  “宋詞” “宋河”分不清
  喝過“宋河”酒,說不准某天你喝的“宋河”就成了“宋詞”。
  “宋河”商標1983年註冊。2004年“宋河”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宋詞酒業公司於2010年8月10日由謝少坡、李修權共同出資成立。謝少坡與李修克於2011年4月6日受讓“宋詞”註冊商標,後又出具書面聲明同意宋詞酒業公司使用“宋詞”二字作為其企業字號。
  宋詞酒業公司在其酒類商品中突出使用“宋詞”文字,且“詞”字經過藝術書寫後的造型與“河”字十分近似,且整體產品包裝裝潢與宋河酒業公司的產品基本相同,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視覺誤解。
  一審法院判決宋詞酒業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宋詞”作為企業字號等侵權行為,並賠償宋河酒業公司5萬元。宋詞酒業公司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
  借雞下蛋型
  借“名頭”一用 不行!
  伊利集團創立於1993年,自2001年以來陸續取得“冰工廠”、“伊利牧場(圖形)”等商標並將以上商標在其冷飲產品上予以使用。
  通過不斷努力,截至2010年,伊利雪糕、冰激凌年產量已連續17年居全國第一。而漯河味美思公司作為一家以生產、銷售冷飲食品為主的生產廠家,未經伊利集團許可,擅自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包裝上使用伊利集團上述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或標誌。
  味美思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商標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侵犯了伊利集團註冊商標專用權。後經法院努力,2013年5月,雙方達成調解。
  惡意盜用型
  小小雞塊米線 也講究知識產權
  經營雞塊米線的食品小店在鄭州街頭隨處可見,味美價廉,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品嘗的小吃。這玩意兒還有知識產權?別說,還真有。
  2010年11月9日,劉某與孫某簽訂了《劉某雞塊米線技術與配方使用合同》,合同簽訂後,孫某在其店內聘用從業人員,但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與聘用人員的用工協議及身份證複印件,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及所拖欠的技術使用費。劉某以合同違約、拖欠技術使用費為由訴至法院,一審判決:孫某支付劉某違約金2萬元,技術使用費900元。二審審理中,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調解結案。
  本案中,劉某的維權行為代表了普通百姓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覺醒,對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全民化有著積極的意義。
  混淆視聽型
  “金珠老黃記” 不是老黃家
  開封著名餐飲企業第一樓包子館系黃繼善於民國年間所創,經營開封名吃灌湯小籠包子。黃家三代傳承至今,已在開封市創立了九家分店,門頭牌匾均為“黃家老店”。
  通許縣老黃記餐飲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於2010年註冊成立,也賣小籠包,門頭牌匾均為“老黃記”,並於2011年註冊了“金珠老黃記”商標。
  2012年2月2日,黃家老店向開封市中院提起訴訟,雖然老黃記公司的註冊商標“金珠老黃記”,在文字、構圖上均與黃家老店的“黃家”註冊商標存在較大差別,但老黃記公司將“老黃記”作為企業字號予以登記並突出使用,顯然意在誤導公眾,屬不正當競爭行為。一審宣判後,金珠老黃記公司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後維持原判。
  食品知識產權糾紛
  去年全省審結86起
  上述4種類型的案件,是從全省法院系統去年審結的86起涉及食品安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挑選而來。涉及冷飲、酒類、餐飲等多種食品、多個行業。其中既有省內知名商標商品,也有在全國範圍內都有影響的商標商品。案件類型主要涉及食品產品的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外包裝設計、技術合同爭議和品牌爭議等。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社會聚焦的問題,對食品領域的知識產權犯罪,全省法院綜合運用各種刑罰方法予以嚴厲打擊。
  位列本次發佈的四大類型十大典型案例之首的宗某等28人假冒魯花、金龍魚註冊商標、銷售假冒魯花、金龍魚註冊商標商品罪和銷售非法製造的魯花、金龍魚註冊商標標誌罪等,經鄭州中院一審、省法院二審,不僅堅決對宗某等28人依法從重定罪量刑,更註重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和條件,對宗某等28人判處罰金高達2704萬元,其中對宗某、黃某兩主犯的罰金高達993萬元。2013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114075件,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刑事案件9839件,2013年12月,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3年全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八大典型案例”;2014年4月,該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3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也是唯一一件刑事案件。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宋詞”酒侵權“宋河” 法院判賠5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g82vgzkg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